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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政策速递97期(2024年第二期)

中小企业政策速递

第二期(总97期)

蚌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蚌埠市创新经济促进会二0二四年二月一日

    [编者按]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值此佳节之际,蚌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塈蚌埠市创新经济促进会向全市中小企业及广大读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

    自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国家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汇聚各类服务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快速传递国家对中小企业各项政策,坚持不懈地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持续发展,取得较好成效,也初步形成了各具地方特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经验。

    为进-步适应新形势,在今年春节临近的前夕,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这将为下一步大力推进各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期特将工信部的《指导意见》的全部内容及湖南等地的部分经验材料予以刊载,供学习、实行以及经验借鉴。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普遍性、基础性、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建立了本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活动丰富多样,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服务资源整合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公共服务水平与中小企业需求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愿望更加迫切,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主动顺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变革趋势,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更好结合、能力提升与机制创新更好结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协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力量得到加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质效明显提升、示范效应明显增强,市、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稳步扩大、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横向连通、纵向贯通、便利共享、泛在可及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政策直享、服务直达、诉求直办的服务企业模式逐步形成。

    到2035年,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服务资源高效利用,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服务质量有力保障,服务供给满足需求,中小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形成“机构优、平台强、资源多、服务好、满意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推动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力量与服务资源下沉,鼓励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产业集群等设置公共服务站点,延伸服务半径,提升服务便利性。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力量配备、经费投入、服务场所、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条件保障,使其具备能满足本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需求的基本能力。

    (二)突出服务重点。在法律政策宣贯落实方面,做好惠企政策汇集解析、宣传解读、精准匹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体系化、定期化开展送法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工作,持续提升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方面,加强创业创新支持和咨询培训服务,培育和服务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链式融通创新方面,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帮助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供应链,推动上下游资源共享、协同攻关,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在融资融智促进方面,组织产融对接,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组织产学研对接,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专利转化,鼓励联合创新。在质量标准品牌提升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增强品牌管理能力,实现质量标准品牌价值提升。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组织开展展览展销、商务交流、商事法律等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配合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合规管理等咨询培训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防范风险、依法维权。组织中小企业参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服务活动,并因地制宜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区域特色品牌。

    (三)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贯通国家、省、市、县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与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互联互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域名,统一平台、数据、网络等标准,加强数据归集、清洗、共享、应用、安全全程管理,推动各级服务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和安全高效运行。广泛汇聚中小企业政策和服务等信息,创新云上服务、掌上服务、自助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努力实现企业与服务的精准适配,推动服务模式从单向供给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提升协同服务、精准服务、智能服务能力。

    (四)汇聚服务资源。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大对政务服务资源、市场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各类服务资源协同联动,在统筹利用既有数据库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中小企业服务“四个库”,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收录与中小企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政策、服务机构、服务专家、常见问题解答等基本服务信息,做到底数清、内容全、更新及时。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收录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通过精准画像促进服务资源精准配置。建立优质服务机构库,分领域遴选专业化服务机构,完善入库、出库标准,依据服务能力、服务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监测评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建立服务产品和案例库,按照不同行业、服务内容、企业类型等维度,进行标准化服务产品和专业化服务案例分类管理与应用,引导带动市场化服务机构有序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五)增强服务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全员、全程、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服务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客户回访制度、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和服务工作归档制度。推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一张网”服务平台上发布服务指南,实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监督、联系方式“六公开”。鼓励公共服务机构采用国内外服务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实施行业服务规范,支持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取得相应服务的专业资质证书或认证,通过相关认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服务有关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提升公共服务影响力。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信息推送、公众号和短视频等方式,向中小企业广泛推介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一张网”相关信息,扩大知晓率。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增强服务品牌意识,打造易识别、易记忆、易传播的特色服务品牌,增强服务信用,提升服务形象,形成较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有条件地方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牵头组建区域性的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与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商会、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加强联系合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七)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法律政策、企业管理以及服务标准规范与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企业问题的实际能力,打造学习型组织。推动服务人员交流,鼓励选派优秀服务骨干到园区、集群、企业锻炼,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鼓励公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共建人才培训基地、实习实践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人才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纳入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年度任务,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

    (三)加强评估问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并将其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四)加强宣传交流。通过现场会、培训班、研讨会、信息简报、案例集锦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选树优秀服务工作者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10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验分享

    (本文有刪节)

    湖南省现有1个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4个市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1个县市区中心。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副厅级参公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国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副主任单位、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联盟发起单位、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发起委员单位。在工信部、国家中心领导指导下,在省工信厅具体推动下,湖南按照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和《“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要求,以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全领域覆盖、全流程打通”为目标,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目前,已建成了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1+14+122”)线上平台,并逐步向工业园区延伸。湖南省现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2家,省级核心服务机构293家。

    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并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和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定位为全省中小企业服务的总枢纽(娘家人),将省中心列为数字政府建设主要单位之一,参与“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涉企服务专区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服务数字赋能,推动了中小企业服务从“可用”、“可看”向“可办”提质,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得到极大飞跃。省发改委批准立项了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线下窗口平台和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湘企融)两个项目建设,2022年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揭牌运营以来,已有20余家大型银行、知名机构入驻。先后组织开展银企洽谈对接会、项目投融资路演、各类服务培训等线下服务活动超200场。窗口线下平台建成使广大中小企业有了“家”的感觉。

    二、强化服务平台功能,服务效能不断显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企业,企业收获发展”的思路,省平台有五大功能,即“企业数据归集应用中心”、“企业线上服务系统研发中心”、“企业服务资源供给中心”、“企业窗口服务平台调度管理中心”、“政府服务企业的工作平台”等“四中心一平台”。开发了省核心服务机构调度系统、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系统、专精特新“小巨人”创新培育系统等41项功能,拥有企业服务领域9项软件著作权。开发“纾困增效”专项行动等系统100余项。

    三、持续探索中小企业受欢迎的、需要的服务。一是完善推送政策服务。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企直通车”专栏,该专栏是由省中心与湖南省政务局共同打造、专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的栏目。开设1年多来共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信息1万条,日浏览量最高超70万人次,被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评为全国优秀中小企业创新服务项目,深受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成为省政府门户网站最活跃的板块。同时,积极参与了全省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编写了《惠企政策“口袋书”》和《“三送三解三优”政策清单企业篇》,汇集惠企政策211条,上线“企业诉求”专栏,推动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和落实“最后一公里”协同发力。开展政企直通车·“厅”说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在线访谈11期。省中心首期访谈《当好中小企业“娘家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播出,点击率很高。据统计,开展“送政策进园区、送政策进企业”等服务活动132场,受到广大中小企业好评。二是法律咨询权益保护服务。充分发挥全国首家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服务示范站作用,开展了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法律)云服务活动。邀请国家中心相关专家专门为省内外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授课。今年4月26日,在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指导下,联合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举办“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云服务活动,超52万人次参加了视频学习。三是创新园区服务。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区服务“园创工程”,在园区授牌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站。通过“园创工程”,强化与省、市、县三级中心、三级平台联动,形成合力,实现服务资源精准匹配输出。5月20日,我们中心以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启动了园创工程“服务站”活动。联合长沙市工信局、浏阳市政府举办了2023首届湘赣预制菜产业供需对接会,向浏阳农科园授牌并签订融资服务等合作协议。合力在浏阳打造千亿级预制菜产业,推动湖南绿色食品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湘菜预制菜品牌。人民网作了大幅报道。四是支持专精特新培育服务。支撑做好全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培育、扶持、评价和认定工作。扎实开展创新性中小企业申报培训和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核企业申报资料3300余家,审核并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2460家。前期审核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38家,通过认定920家。进一步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审核申报工作。五是加强培训服务。以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切入点,分别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相关学院签署合作办学的战略合作协议,在中南大学建设了“湖南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基地”。承办了工信部百日招聘56789直播带岗专项活动,为全省万名大学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被评为“百日招聘56789直播带岗”优秀组织集体。联合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商大学向国家中心申报了4个“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已确定3个学院推荐为首批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培训对象。六是纾困暖企服务。积极开展携手行动,打造了一支专家志愿者队伍,发展知名企业家和专家导师200余名,开展精准帮扶活动65场次,服务企业达1300余家,直接受益企业400余家。累计解决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经营及融资等问题386个,促成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合作39个,项目资金达到42亿,帮助65家中小企业解决融资累计达10.9亿元。“携手行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逐步提高,被湖南省直工委评选为最佳志愿者服务项目。七是中小企业服务环境服务。连续三年深入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深入14个市州调研,召开涉企政府部门座谈会,近600家企业参加座谈,线上问卷1500户中小企业,提交了2020年、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并点对点向各市州进行反馈。2022年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将形成评估报告。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每年发布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12次,提出了一系列有参考价值的工作建议。八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注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到目前,省平台中小企业专利数据库已归集1917家“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5.2万项。成功举办“创业创新大课堂”、“创新企业高效增长暨一起益企”专题论坛等活动13期。共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1526场,服务企业3.7万家。积极参与技术创新交流,线上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选送的2个项目入选首届“创新之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2023.5)

    [法律专栏]

    老百姓关心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中给予解答

    (接上期)

    31.小丽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给她,这让她感到困扰、反感,上级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答: 属于性骚扰,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32.人脸特征、指纹、航班行程是个人信息吗?

    答: 生物识别信息、行踪信息等都是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33.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答: 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34.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侵权?

    答: 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5.李佳琦的声音如“Ohmygod,买它买它”可以随便拿来用吗?

    答: 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未完待续)

    *温馨提示:

    (1)蚌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一家公益性组织,热忱为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投融资,管理,财税等综合性服务。欢迎各中小企业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52--3188516

    (2)读者如需了解某项政策全部内容可登录蚌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bbqyfw.com